案件的起因源于我对重庆市供销社提出的公开申请,要求公开渝供发〔2016〕109号《重庆市农民合作社小额贷款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然而,重庆市供销社以该文件为内部文件为由,拒绝了我的请求。随后,我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,重庆市政府则寄送给我补正通知。我按照该通知的要求,邮寄了补正材料,但最终收到了不予受理的决定。因此,我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,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公民能够起诉政府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,而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接受案件并决定公开开庭,也展示了法治的发展。希望重庆市市长能亲自到庭应诉,倾听民意,接受法律审判,以示市政府及市长对法律的尊重和依法行事的态度。同时,要求法院依法向市长发出传票,确保其出庭应诉。真诚邀请关注法治进步的公民前来旁听,共同见证审判过程,并期待法律工作者能给予我参与诉讼的指导。